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增長,全國的城市化不斷在改革和擴大,許多原本位于城市遠郊的山體,也成為了城市的一部分。山,特別是城市里的山,是城市當中少之又少的自然景觀,是城市喧囂中的世外桃源,更是城市人文景觀的薈萃之地。在城市照明規劃、設計當中,山體很自然地成為了關注的焦點。城市里的山既是景觀點,也是觀景點。從景觀的角度來看,把整個山體打亮,會造成夜景繁復堆砌,沒有美感,甚至破壞夜間景觀;密密麻麻的燈具如果設置不當,沒有做好隱蔽,會嚴重破壞白天景觀。從觀景的角度來看,眼前過多的燈光妨礙了游客觀察遠處的夜景,對城市夜景的展示并沒有幫助。山體具有“代表性”,是傳達城市的意象符號;山體具有“標志性”,能優化城市的天際線。山體亮化能夠樹立旅游品牌形象,提升城市品質,集聚人氣,為城市經濟增加新的亮點。
從中國古建筑的設計理念來講,建在山體頂端上的亭臺樓閣等建筑物和山體有著密切的聯系,它通常是山體景觀的高潮點和視線收束點,在設計這類山體景觀的燈光時,強調和突出山體上的建筑物的夜景效果無疑是必要的。但僅僅設計山體上的建筑物的燈光可以說是沒能準確地表達景觀對象的設計理念,山體和建筑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景觀組成部分,沒有山體,建筑物的角色也就無從談起,反之,被照明的山體面積過大或者山石樹木等元素的照明亮度過于突出,會淹沒建筑的夜景效果。這也是不合適的,也就是說還要恰當地把握日光和燈光兩種照明方式在對山體景觀表現上的差異。山體照明要考慮形象的塑造、體現文化、尊重自然以及保護生態。
再次,山體中動植物較多,燈具上樹葉、鳥糞積累,容易遮擋燈具出光;為燈具提供電源的仿真樹藤易被偷盜,日常維護工作量大。加之空氣潮濕,生物腐蝕因素(細菌、真菌、鳥糞、腐生生物等)較多,燈具老化較快,亮燈效果容易退化,造成投資過早失效,從而帶來建設資金的嚴重浪費。
事實上,山體的亮化設計應有別于城市普通建筑,山體亮化設計必須完善功能照明(山間小路、建筑庭院、停車場等),增加安全因素。功能照明必須從上向下打光,并采用截光或半截光燈具,盡量減少上射光,減少天空亮度。而對景觀照明,則僅需突出塔、閣、樓等人文建筑即可,中部山體留白,用明暗的對比,營造飄逸出塵之姿,更能兼顧人文與自然之美,也更能體現照明設計“少即是多”的設計原則。